日本动漫的产业化经营战略之启示
出版业是内容的加工和制造产业,而这里的内容,其实质便是版权。出版活动是由版权衍生的一系列经营活动;版权作为出版经营活动的核心要素,是出版活动的基石。所有的出版经营活动,都必须围绕版权这一核心要素而展开。在当今时代,要想很大限度地开发出版市场,其根本途径之一仍然是围绕版权展开深度开发与演绎。这点,在日本动漫图书的出版运营过程中体现得十分明显。动漫的创作→杂志、图书的出版发行→影视动画片的生产→电视台和电影院的播出和放映→音像制品的发行→衍生产品的开发和营销。其生产制作与开发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在这一过程中,前一个阶段是后一个阶段的基础,后一个步骤对前一个步骤又有一定的促进作用,各个环节相互带动,将动漫图书的价值开发到很大化。
一、日本动漫图书产业化经营战略的模式与特点
日本动漫业是囊括杂志、图书、录像等多领域的综合产业,并涉及玩具、电子游戏、文具、食品、服装、广告、服务等领域。2007年全球很大的娱乐产品输出国——美国,每年的动画产品和衍生产品的产值达50多亿美元,已经令人叹为观止。而日本则通过动画片、卡通书和电子游戏三者的商业组合,年营业额超过90亿美元。
在日本,不论政府还是商家,都没有将“动漫”当做简单的休闲文化,而是扎扎实实地将其当做一个产业来加以扶持和发展。动漫产业作为日本第三大产业,有着其特殊的链式运营模式。也正是这一模式,将动漫图书的版权演绎得淋漓尽致,形成了庞大的动漫产业链。简单来讲,其运营模式可以划分为以下几个步骤:漫画
具体来讲,日本动漫图书产业化的经营战略又呈现出如下几个特点:
1.版权的自主开发是整个产业链的基础
无论对作品内容怎样演绎或开发,很根本的是要拥有该作品的版权,这是前提条件。在日本,漫画的创作是整个动漫产业的灵魂,也是整个产业链的开端。值得注意的是,漫画的创作并不单单是由作者一个人来完成的,而是作者和编辑共同努力的结果。编辑作为动漫图书行业的陈望者,他们跟读者的距离比作者更近,也更容易把握读者的阅读倾向,因此,他们会给作者许多中肯的建议,这也大大增加了漫画创作的成功概率。一般来讲,都是出版社的编辑根据收集的读者需求,寻找作者,并为作者选择适合他们,同时可能流行的故事,甚至决定故事的发展方向。
2.在传媒产业内部融合是版权演绎的有效途径
在漫画书刊出版后,如果市场反应较好,就进入动漫产业的另一个重要环节——拍摄电影、电视剧(动画片),并在电视台和影院播出和放映。与此同时,光盘等音像制品也开始大批上市。这样,就形成了图书、杂志、音像制品、电影与电视等相关产业的融合,完成了漫画产品在整个大众传媒业内的有机融合。
3.著作权、商标权、形象权有机结合,打造漫画产业三位一体的立体格局
漫画电视剧、电影一旦为受众喜爱,紧接着,动画片、漫画中主题形象的开发便全面展开。首先,利用形象开发可以创意、制造各种玩具。其次,便是商标、形象的进一步市场推广,《机器猫》《龙珠》《圣斗士》等都是如此。这里版权演绎的触角已经不仅仅局限于传媒产业,而是衍生到人们生活的各个领域,包括游戏产品的开发,广告,特许形象的使用经营,关联产品的开发等。在连锁式开发的同时,如果市场反响出色,原有的漫画故事还要不断地继续开发下去。有的一个系列故事几百集,有的甚至开发几十年。终于,从点滴入手,形成了一个庞大的产业链。
4.版权输出是实现产品价值的重要渠道
在日本动漫图书的产品生产链中,无论是政府还是产品开发者,都没有将自己的眼光局限于日本国内,而是从产品开发的起始,就将目光投向了全世界。早在2003年,日本销往美国的动画片以及相关产品的总收入就达43.59亿美元,是日本出口到美国的钢铁总收入的4倍。面对这股冲击波,美国媒体惊呼自己的文化产业遭遇了第二次“偷袭珍珠港”事件。不同的是,这次日本使用的不是炸弹,而是动漫和游戏。日本的“口袋妖怪”、“游戏王皮卡丘”取代了米老鼠,成为伴随新一代少年儿童成长的卡通形象。在中国,日本动漫对我国少年儿童的影响仅从“奥特曼”一例便可见一斑。日本动漫产业不仅在自己国内打造了一条庞大的产业链,同样在海外市场,也打造了包括图书、音像制品、游戏产品、儿童玩具以及其他相关产品的价值链,创造了巨大的利润。
二、对我国版权业的启示
由上述分析可见,日本动漫产业链的形成,归根结底是基于很开始的卡通书或杂志,其后的都是针对这一作品的版权进行的深度开发和演绎。这对我国图书版权业有很大的启发。
1.努开发自主知识产权资源
无论出版产业怎样风云变幻,转企也好,改制也好,内容和作者都是出版经营的基石。没有了好的作者和好的产品,任何发展和建设都是枉然。因此,首先出版社一定要维护好自己的作者资源。这里值得我们学习与借鉴的是,作者与编辑的有机结合,是出版社维护作者资源的有力臂膀。比如日本的动漫产业,如果只有作者资源,而没有编辑人员的有效引导和规范,也不能成就如此庞大的产业,不能形成规模化经营。因此,编辑和作者两个轮子一起协调运作,才能更好地建设出版社的自主知识产权资源。
其次,在与作者签订出版合同时,出版社一定要注意将版权演绎的权利拿到自己手中,以便其后进行版权开发。比如对新兴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可能在过去的合同范本中没有涉及此内容,这就要求出版社及时修改或与作者签订补充协议。再如,对作品版权演绎权利的规定,应该尽量完善,包括作品的改编权、翻译权、摄制权等归属都应有明确的规定。鉴于我国著作权的立法宗旨还是倾向于保护创作者的权利,因此,在没有明确规定权利归属的情况下,出版社不能擅自使用作者的这些权利。
2.选题策划要概念先行
中国少年儿童新闻出版总社国际合作部负责人肖丽媛曾介绍:“在欧美每做一种书,都试图做成全球性的。他们是在做文化,做产业,而不是单做一本书。无论是在内容开发还是在营销方面,国外很重视文化内涵的挖掘。”日本动漫图书的产业化运作也是如此,编辑在开发一个新的动漫形象或故事情节之前,都是将其与社会和大众文化紧密结合,寻求一定的文化和价值的支撑。
因此,作为一个成功的图书策划编辑应有这样的意识:“我策划的不是图书,而是图书蕴涵的文化。”一个成功的选题应该是能够与大众互动,与社会互动。每个策划编辑应首先通过市场调研,通过对社会文化的感悟和理解,寻找适合传播的文化内容,形成选题框架。然后依此进行选题规划,符合这种文化概念的就框进来,不符合的要毫不犹豫地舍弃。只有这样的选题内容,才有版权开发与演绎的可能。
3.重视版权演绎的方式与方法
作品的价值远远不止本身,还在于其衍生品的开发。想在现有资源的基础上做到效益很大化,就要十分重视版权演绎的方式与方法。日本的动漫产业,之所以能够实现每年约4万亿日元的总收益,与其全方位立体的开发方式与方法是密不可分的。归纳起来,其版权演绎途径包括如下几方面。首先是基于产品的横向演绎,即基于动漫产品本身的传媒产业内不同产品形式的开发,包括电影作品、电视作品、音像制品和游戏产品以及延续开发的系列故事、成套系的产品开发等。其次是基于价值的纵向演绎,比如对专利、商标及相关产品的开发等,都是依据动漫产品本身所蕴含的文化价值而进行的纵向演绎。只有纵横结合,才能不断挖掘产品本身的商业价值,促进新产品的创作,规避保护期限内存在的商业风险,占领市场。值得高兴的是,现在我国已经有些出版社开始重视对图书产品的版权开发了。比如中信出版社已经开始设立“内容增值主管”等岗位,并招募专门人员来负责对图书内容的研发,走在了版权开发的前列。
4.重视与高新技术手段密切结合
当今的世界,高新科技层出不穷,尤其是迅猛发展的信息产业,无论是传输技术还是处理技术,都在以超乎想象的速度冲击着我们的生活。每产生一种新的传播载体或渠道,就意味着版权演绎又增加了一条新的途径。如何认识并利用好这些新的技术,为原有版权在新渠道中寻找新的经营模式,便成为每一个出版人必须面对的问题。只有抓住这些新生事物,才能不断延长产品本身的生命。
5.品牌经营战略是版权开发的核心理念
无论基于产品的横向演绎,还是基于价值的纵向演绎,其核心都是紧紧围绕品牌运作这一核心理念而展开的。无论是哪种形式的版权开发和演绎,都是对原有产品的一种宣传和扩大,也是品牌建立和扩张的过程。当今的时代,人人都可以成为创作者,但是商业经营依靠的却是品牌的力量。只有在整体品牌经营战略理念的指导下,才能使出版社基业长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