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出版业:革命还是被革命?
——访香港出版总会会长陈万雄
对于从事传统出版的人来说,“夕阳产业”并不是陌生的名词,他们切身体验着新媒体时代数码化带来的冲击,在危机中寻求出路,憧憬光明的未来。2009上海书展的开幕,又将这个问题带到眼前。传统出版真的到了该宣告终结的时候?香港出版总会会长陈万雄在不久前的一次演讲中提到,出版是目前全球正在迅速发展的文化创意产业的核心,并用“吊诡”一词来形容这个观点与“夕阳产业”一说产生的矛盾。
近日,记者对陈万雄进行专访。他再次强调,出版和印刷不会消亡,只是面临一场由技术到运作再到市场经营的革命,这是原出版业界要自觉自省和自强的。“不知道这种发展故觉吊诡,明白这种趋势,就不觉吊诡和矛盾。”“我曾形容对传统出版业者来说,到了是‘革命还是被革命的局面’。”
记者了解到,目前全球的文化创意产业每天都能创造约220亿美元的产值。在陈万雄看来,出版是文化创意的核心,一是到目前为止,图书出版(包括网络出版)依然是大多文化创意的基础;二是在当前全力推动“文化产业”的国家和地区,不管是先进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对“文化产业”的定义、范围以至内容的界定,都视出版为其中的主要门类。相对“文化产业”中的其它主要门类,只有出版、电影、电视广播和数码软件四者,具有知识教育和文化传播的功能。在可见的将来,出版仍会是人类社会在知识教育和文化传播上的很重要门类。“如此的理解,是很重要的。这是在众多‘文化产业’门类中,显示了出版特有的产业特性以及它所承担的人类文化发展的功能和责任。这样的认识和理解,是我们讨论出版在未来文化产业中地位与发展策略的基础。”
陈万雄还表示,出版的进步与人类文明亦步亦趋,息息相关。在人类文字、图书和印刷的发明和应用发展过程中,不断出现新的媒体,譬如音乐舞蹈、唱片、广播、电影、电视以至现今的媒体和网络,某种程度上同样承担了一定的娱乐、知识传播、学习教育和文化传承的作用和功能,但从过去到现在,仍未能取代出版而起主导作用。“总的来说,出版仍是娱乐、知识教育和文化传承的主要媒体。虽然如此,我却无意说,保守着现今的出版格局和图书销售模式,在未来的日子,可安稳无忧。”
他说,自电脑革命的急促进步,维持了五百多年的平面出版,已面临革命性转变的局面。这种出版革命,牵涉到多方面,从载体、平台、传播形式、阅读方法、知识结构到经营模式等,无不受影响。但我一直认为,出版的本质不会改变,也不应该变。“编辑出版这种技艺,同样可利用不同的传播平台和不同的媒体元素,转换出版的概念,更新形式。”
他认为,面对资讯科技进步而日渐形成的知识经济,文化产业有两层意思,一是新的文化产业门类的崛起,或原有文化产业门类的重组或互相渗透,或原有不同文化产业的融合而形成新的文化产业,又或者由于新技术的使用,原有某文化产业的产业范围版图被侵蚀甚至被取代。“在这种带有产业版图重新洗牌的局面,出版文化产业确实到了要重新审视、研究产业核心竞争力和版图取舍的时候,无此认识就不会有前瞻性的策略和方向,失去主动。”“我个人认为这种探索是当前出版业界很迫切的事项。例如,图书经营,出现的是网上销售,甚至网上出版都没有脱离图书和出版产业范畴,问题是原有业者失去了先机而为外来者入侵地盘而已。”“问题不是出版业版图失去,只是换了主人而已。”从这点看,“我认为这是出版者没有从整体文化产业去研究出版产业显现的被动状态,因被动而版图被侵蚀的状态。”
“数码科技带动下的资讯时代的到来,多少人宣告和预测出版的终结。在文化产业门类中,即使出版人自己,在多元多类型娱乐、资讯新文化产业对出版阅读人口的冲击、侵蚀下,也担心出版的前景。可事实是,在众多新媒体崛起前的相当长日子里,连娱乐、资讯都以出版为文化产业的主体。以文字为主体、以内容为主导、以编辑出版为技艺的出版产业,自有在众多文化产业中不可取代的效能和地位。”“关键是我们如何就出版的特性,发挥无可取代的出版之优长,应科技进步,做好我们分内和应有份额的出版文化产业,甚至善于创造,扩大出版文化的天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