拯救电子商务
10年来,包括马云在内,都在寻找着一个可以持续的盈利模式。
这应该是一件很痛苦的事情。
到如今你会发现:上网的人越来越多,技术日渐进步,当然,参与者也与日俱增,无论新兴企业还是传统企业,好像统统都在做电子商务。但一个不争的事实是,到现在为止,几乎没有一个电子商务企业能找到一个良性的盈利模式,也就是,真正赚到钱。
更奇怪的是,这完全没有影响大家的热情。一面烧钱,一面前仆后继,每个人都觉得电子商务代表着未来。
那么,电子商务成为一个坚实业态的生命力到底在哪里?它的赢利模式究竟是什么?它本来就不是一个金矿呢,还是挖掘方法不对?或者说,该用什么拯救?
找到价值点
事实上,电子商务不过是N种商务形式的一种,其中的很多逻辑与传统商务并无不同。任何一种新的业态诞生,必须要从根本上找到现有业态所不具备的特点,才能对现有业态形成冲击。
正如十几年前横空出世的大卖场:全国性网络、快速商品流通,对传统的批发渠道造成了很根本的冲击,这才是它的核心竞争力。但是管理成本的叠加压力,无疑拖累了卖场的前进。
而电子商务的诞生,无疑为突破这一障碍提供了可能。要知道,此前任何一个生产厂商都不可能直接跟终端消费者发生关系——当然个别比如戴尔之类的直销企业除外。所以,电子商务是下一个制高点。但可惜,至少到今天为止,电子商务并没有很大限度地发挥其优势。事实上,今天消费者从淘宝C2C上购买的商品,仍然经历了“厂家、总代、区域代理、批发”等环节,与传统零售并无二致。而从根本上讲,不能对供应链有所变革,是不能构成为一种业态的。
关键在于,是否能把一站式打通厂家和消费者的优势变为可能?答案是肯定的,一定会有这样一家公司出现,颠覆现在的模式。只不过如何成为这样一家公司,所有的人都还在摸索之中。
如何变现?
自然,这注定不会是一个容易的过程,甚至还相当漫长。
首先,和当年现代大卖场的兴起一样,在很初很长时间内,一定会有很多大品牌说“NO”。他们的思维惯性和专业知识限制,以及对改变现有市场的顾忌决定了这一点,所以,耐心是必须的;第二,C2C目前有很多不规范的地方,比如不开发票,但B2C必须要开,这是很基本的商业逻辑,一个业态不能建立在违规或是擦边球的基础上。此外,所谓的“B”,不管其大小,必须是品牌的拥有者,或是生产者,而绝对不能是经销商,唯有此,才能体现电子商务的价值。
这并不是件容易的事情,让所有的人都知道这里是“商场”而并非“农贸市场”谈何容易?但倘若要让电子商务继续下去,每一个参与者都必须认识到这一点,否则电子商务将会灰头土脸走进坟墓。
当然也并非所有的人都愿意融入电子商务之中,许多品牌对于自己的线下交易颇为看重,但关键问题是,他们还没有切实地感受到电子商务的巨大能力,也不知道电子商务并不意味着彻底颠覆线下交易的传统模式。
在这个漫长的交易中,电子商务虽然已经走过了痛苦的10年,但并不意味着此时已经到了黎明前的黑暗,想要将这座金矿的大门打开,一窥其中的珠光宝气,首先要做的,就是继续寻找下去,直到找到那个依然不见庐山真面目的商业模式。而庞大的网民数量,正是中国的电子商务企业的强大后盾。
(本文作者黄若系前淘宝副总裁、淘宝B2C业务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