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歌数字图书馆再遭质疑 美国司法部统领各方反对
谷歌的数字图书馆计划将其所谓的“整合全世界的信息”使命推向极致。同时,这项挑战全球出版业现有秩序的做法,也成为利益攸关者的众矢之的
几年来,谷歌一心想单凭自己的力量建立庞大的数字图书馆,但这个雄心勃勃的计划正遇到不小的麻烦。 10月7日,美国纽约地方法院法官陈卓光(DennyChin)敦促谷歌,要求其在11月9日前提交对数字图书版权和解协议的修改以备法院进行初步审批。而数周前,美国司法部已向该法院提交陈述文件,要求法院认定谷歌同美国两家行业机构所达成的版权和解协议无效。这是美司法部首次对谷歌数字图书馆计划作出表态。
2005年,美国作家协会与美国出版商协会共同发起针对谷歌的集体诉讼,指责谷歌扫描完整图书的行为侵犯版权。经过3年的纠葛,此案于去年10月达成庭外和解。根据和解协议,谷歌同意支付1.25亿美元以化解悬而未决的索赔案,同时设立独立的图书版权登记机构,负责分配数字图书的销售收入和广告盈余,以回馈相关出版商和作者。该和解协议还要得到法院的批准,纽约地方法院定于近期举行公平听证会。
美国司法部担心这份和解协议将导致谷歌在数字图书领域占有绝对优势,成为其他公司涉足这一市场的障碍。他们希望谷歌与相关团体继续谈判,并修改协议,使之符合版权法和反垄断法。
很近,谷歌在数字图书馆业务树敌不断增多。美国司法部不是第一个对上述和解协议提出反对意见的,却可能成为压垮骆驼的很后一根稻草。
以公益之名
散落在世界各地图书馆中的数千万册绝版图书向来少有人问津,谷歌却试图把它们从尘封的书架上解救出来。
2004年12月,谷歌启动了一项名为“数字图书馆”的浩大工程,公司计划用十年时间将全球公共和大学图书馆的藏书通过批量扫描技术转化为电子书籍,以方便人们搜索和阅读。迄今为止,谷歌已完成了对1000多万册图书的扫描工作。
谷歌副总裁玛丽莎·梅耶尔曾把这个项目称为“登月”计划,这种比喻被业界认为是恰当的——与谷歌工程师所擅长的将网页编入索引和对网页进行排名运算不同,图书数字化工程绝对具有挑战性。 全球书目数据库里列出并被收藏的有3200万册图书,分布在全球25000家图书馆内,要对这些装订好的书本进行逐页人工扫描所耗费的精力可想而知;另外,有人曾按照一本300页的图书数字化需要30美元计算,完成这个项目可能需要耗费近10亿美元,这同样是令人震惊的数字。
谷歌方面称,实施数字图书馆项目是出于公益考虑,希望能拓展人类知识的疆界,并不打算用它来赚钱。谷歌图书首席设计师丹·克兰西说,谷歌从来没有试图从这个项目中谋利,谷歌也从来没有给他们下达过盈利的指标。
即便如此,人们也不敢完全相信他们的话。美国一位作家就表示,每当听到那帮人又在宣扬一个高尚动机时,我都会盯紧自己的钱包。现在没人知道谷歌很终如何利用这个数字图书馆赚钱,也许连谷歌自己都不清楚。但毋庸置疑的是,这家网络巨头不是慈善家。
事实上,谷歌已经开始尝试一种盈利模式。9月17日,谷歌与快速印书机制造商美国按需图书公司签署了一项协议。根据协议,谷歌将向对方供应200万册版权过期图书。据英国《金融日报》透露,这些图书标价8美元左右,谷歌将从中获得1美元的收益,按需图书公司分得1美元,零售商留3美元,剩下的是相关成本费用。
市场分析人士认为,让长期被人遗忘的著作重见天日,相关各方皆大欢喜:出版商和作者有机会利用本已无法产生利润的图书继续赚钱;公共和大学图书馆借此摆脱冷冰冰的书架进入数字时代。美国一些公益机构则表示,此举将有利于公众通过互联网查找各类图书资料,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公众受教育机会的公平性。
不过,仍有不少专家对这项工程表示担忧,他们认为由一家商业化的公司来操作不合时宜。哈佛大学图书馆馆长罗伯特·达顿就质疑说,谷歌的数字化图书计划将不能确保大众能免费借阅,数字图书馆将沦为某些机构借助公共资源盈利的工具,他认为理应由非营利性团体来负责这个项目。
一些出版商曾试图同谷歌进行谈判,希望能够合作共赢,但谷歌对他们不予理睬。美国西蒙和舒斯特出版集团CEO杰克·罗曼诺斯曾抱怨道,有时候他们冒充理想主义者,大肆鼓吹他们在促进全球知识共享方面是怎样地孤军奋战;可是转过身来,他们又会驳斥你,说你所做的一切根本行不通。
麻烦的和解协议
去年10月,谷歌与美国两大行业协会之间达成了一份和解协议,这份长达385页且晦涩难懂的和解协议饱受业界诟病,各方认为这份协议可能为谷歌未来占据行业支配地位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
曾经支持谷歌数字化图书计划的美国版权局现在改变了想法。9月10日,美国版权局主管玛丽贝思·彼得斯说,和解协议不仅仅修正了谷歌过去的行为,更掩盖了未来的行为。她担心,和解协议将削弱国会在制订与版权相关法律方面的能力,并对国际图书出版业产生严重影响。
在谷歌已经扫描的1000多万册图书中,有约600万本是受著作权保护的绝版书,但著作权人去向不明。人们担心谷歌会垄断这些“无主书”的版权,并向读者索取高价以牟取暴利。
此外,人们还质疑谷歌可能侵犯读者隐私。人权组织“电子前线基金会”称,人们在阅读这些数字书籍时,谷歌系统便能侦测用户的阅读习惯以及个人资料,这些数据将面临被滥用的潜在风险。
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FTC)致信谷歌,称其应为图书计划制订新的隐私政策,限制对所收集数据的二次使用。迫于种种压力,谷歌同意根据FTC的要求重新起草隐私政策,并承诺不会与第三方分享用户信息,但保留存储这些信息并借此“发布用户整体趋势”的权利。
在疲于回应来自社会各界质询的同时,谷歌还得面对来自竞争对手的责难。
曾协助美国司法部成功起诉微软垄断的著名律师加里·里巴克代表8月份刚刚成立的“开放图书联盟”(由微软、雅虎、亚马逊等公司及一些非营利组织建立)在一份声明中指责说,谷歌不愿通过开放市场竞争获得份额,而是寄希望法律程序取得垄断地位。他提醒监管部门,从数年前谷歌就在误导出版业,谷歌曾声称扫描图书是为了建立目录索引,但它很终却进军数字图书销售业务。
对于里巴克的指责,谷歌讥讽“开放图书联盟”就是个“酸葡萄联盟”。美联社援引谷歌发言人加布里埃尔·斯特里克的话说,“非议来自一家曾经试图将图书数字化,但因为它缺乏商业价值而放弃的公司。”他指的是微软,软件巨人曾于2005年启动图书扫描业务,去年彻底中止。
分析人士认为,微软与雅虎加入“开放图书联盟”的目的并不在图书业务本身。实际上,谷歌扩大数字图书业务必然推动搜索流量增长,这将损害到微软和雅虎的利益。
向多方妥协
除了面临国内的反对之声,由于谷歌数字图书馆中有部分图书是在欧洲出版的,相同问题同样触犯了大西洋彼岸一些国家的版权法。而欧洲人更担心的是谷歌这项计划会侵犯他们的文化安全。
9月7日,欧盟在比利时布鲁塞尔就谷歌数字图书一事举行听证会。会上,法国文化部图书方面负责人称,谷歌的和解协议给文化多元性构成非常明显的风险,谷歌可以从政治或意识形态方面考量,通过某种评级手段单方面决定不再提供或修改特定作品。此前一周,德国政府已向美国曼哈顿联邦法院递交了相关反对意见。
欧洲国家一直对美国技术和文化垄断保持高度警惕,且已做出实质性反击。去年11月,欧洲19所国家图书馆共建的欧洲数字图书馆正式投入使用,其目的是“必须对谷歌及美国的信息资源垄断进行‘欧洲人的反击’”。
为平息大西洋对岸的愤怒,谷歌近日调整了对策:同意在图书版权登记机构的八名成员名额中任命两名欧盟代表。谷歌同时宣布,将把仍在欧洲市场出售的书籍从其数字图书馆数据库中移除,未获得版权许可前,公司不会在网络上陈列销售上述图书。
另外,谷歌也开始向其竞争者示好以很大限度地缓解外界舆论压力。在9月10日召开的美国众议院听证会上,谷歌宣布一项图书经销计划。谷歌首席法务官大卫·德拉蒙德称,任何一家图书销售商都可以销售和解协议所涵盖的书籍,他欢迎亚马逊等公司加入谷歌的营收分享计划。
但当美国众议院司法委员会主席约翰·科尼尔斯征询意见时,亚马逊表明没有意愿与谷歌合作。亚马逊全球副总裁保罗·麦森纳的回应明显带着蔑视:互联网从来不是可以做中间调解的,我们乐意与著作权人直接合作,不需要其他人的援助。
保罗·麦森纳曾表示,和解协议提案若获准,谷歌就有权不先征求著作权人许可,擅自销售仍受著作权保护的绝版书,这意味着出版商和作者一开始就自动被纳入谷歌计划。
有分析指出,现在,纽约地方法院的法官不单要衡量和解协议是否对出版商和作者公平,还需考虑整体社会的公众利益是否会受到损害,和解协议案未必能顺利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