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共享是解决网络版权之争的正途
新闻报道,3月31日下午,百度公司与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简称音著协)宣布达成合作,双方将共同建立音乐词曲著作权合作主渠道,这意味着音乐词曲权利人可以通过音著协这个主渠道,获得相关著作权收益。基于此次百度与音著协的合作,进一步建立了音乐作品数字化环境下的授权主渠道,相关音乐作品的许可使用费由百度支付给音著协,并由音著协按照有关规定转交相关权利人。
很近一段时间,版权问题成为了困扰互联网发展的大问题,作家、音乐家这些依靠传统发行来生存的群体对互联网盗版问题展开了口诛笔伐,枪打出头鸟,大家都盯上了中国互联网的大佬百度,而百度文库更是处在风口浪尖,背后还有国家版署的“撑腰”、各协会的支持。
确实,互联网的发展,特别是其廉价的快速的免费的分享机制让传统出版很不适应,传统的产业链遭受了严重打击。对音乐、小说而言,互联网确实是提供了绝佳的传播通道,而免费的上传、下载让很多创作人失去了传统发行赢利的机会,长此下去,将导致音乐创造能力的日渐枯竭,这对作者、网民和互联网都不是好事。从长远看,必须找到一种多方共赢的新模式,既满足了老百姓的需求,也让创作者获取应得的回报,如此才能长久。
互联网的健康发展正好可以解决这样的问题,网络公司通过低成本的渠道向乐迷分发免费音乐,乐迷通过下载和访问给网络公司带来流量,互联网公司通过流量带来广告及其他收入,这笔收入可以通过合理分成的方式返回音乐创造人和版权持有人(或音著协代收然后分发),由此实现了创造者的劳动价值。
根据百度的设计,从去年11月开始,百度就与音著协积极探讨保护词曲权利人权益的有效方式,并根据百度音乐平台的整体使用情况对分成方案进行认真细致的制定和评估,百度将定期向音著协提供每一首歌曲的播放和下载数据报表。百度也在开发新的系统,将支持所有词曲作品版权方获取自身作品在百度音乐平台上播放下载次数统计。
这种模式很好的协调了各方利益,实现了音乐创造者利益的很大化,相信会给相关权利人带来比传统出版更大的收益。在美国,一部电影完全依靠网络的播放就实现了巨大的赢利,然后通过网络的人气转战电影院,获得了更大的收益。中国的网络电视剧、甚至专门为网络创作的电影电视作品也在快速发展中,相信音乐与小说也会找到自己合适的位置。
互联网毫无疑问在改变我们的生活方式,也在让传统的商业模式发生重要革新,所有企业和个人都需要适应这种趋势,积极探索各方共赢的新机制,为网民创造更多更好的内容基础上会实现创造者的合理回报。只要有合作共赢的态度和想法,我们就一定会找到大家都能接受的方式,就一定会和谐共生、共同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