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社低调掘金数据库服务
前不久举行的第二届数字出版年会上,出版界对于数字出版的关注又一次聚焦,但讨论结果——盈利问题仍然是一个谜团。同时,记者还发现在诸多的发言者中,专业出版社参与者甚少。一度被认为在数字出版领域具有优势的专业出版社是否仍在沉寂抑或蓄势待发?
记者近日在采访中了解到,中国标准出版社的标准在线平台已实现年创收200多万元;知识产权出版社中外专利数据库服务平台每年有2000多万元的收入;法律出版社投资的“法律门”网络平台吸纳2000万元港资后将于2009年年初开通,盈利模式初见雏形;人民军医出版社正在为全军系统的数据库磨刀霍霍;石油工业出版社、气象出版社等的数字图书馆均在谋划上线……当众多出版人为数字出版的赢利模式头疼不已时,部分专业出版社正以数据库服务为先导,低调发力。
重构产业链:做行业服务提供商
相当多专业出版社数据库的积累已经达到了十几年甚至几十年,但真正将资源投入运营的少之又少,很为耀眼的要算5年前开始尝试短板印刷的知识产权出版社。而今,更多的专业社正从方正阿帕比这样的技术商手中收回资源的运营权,开始将数据库与销售功能对接。学苑出版社今年年初开始筹建电子商务功能的阅览室即将开通,石油工业社、气象社等部分专业社也在进行筹划工作。不难看出,这些举措仍然没有逃离将纸本图书转化成电子文本进行售卖的固有思路,也并没有突破传统的产业链条,核心的问题是——缺乏整合意识。
让人欣喜的是,法律社已经找到了一条对传统的资讯传播方式根本性颠覆的商业模式,即通过运用文字、声像、远程、搜索、存储、下载、链接、支付、互动、短信等综合手段,按照需求者获取知识、解决问题的过程,提供全程服务。知识产权社、标准社将视角转向如何通过数据库平台,从过度泛滥的信息中过滤出有品质的内容,为某一行业、某一群体做整体方案服务商。
法律出版社副总编辑吕山是业界为数不多的能将数字出版盈利模式讲清楚并付诸实践的人。2004年从中国法律服务有限公司(地处香港)工作归来的他,为法律社带回了2000万元的港资,投资人中有香港著名的实业家——购得圆明圆马首铜像并捐赠国家的何鸿燊和新世界集团主席郑裕彤。2007年9月,北京法讯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成立,法律社以无形资产入股占50%股权,吕山兼任董事长。
“ 网站的盈利点在于通过旗下的四大业务板块为法律人士以及公众提供专业的全程法律服务。”吕山表示,每个板块都是共联互通的——资讯板块为用户提供有偿的数据库、电子图书馆、网络出版服务;服务板块将“为法律人提供解决问题的方案”作为盈利点,包括委托服务、代书服务、审查服务等;培训板块除了利用远程教育盘活中天品牌外,还将切入律师业务助理培训等新的领域;销售板块则是法律社的优势门类,包括纸质法律图书、法律数据库、电子图书馆、专项产品、各种范本模块等的销售。每个板块后面都有强大的服务后台支持。“这个网站不仅限于做数字出版,而是做法律行业的服务提供商。它的产品线很广泛,从高端法律人士的定制化服务到低端的公众咨询服务都有。”吕山强调说,作为信息服务提供商,对用户需求要有“倍护”意识,正因为如此,在尚未上线的情况下,服务中心下的“法律翻译”板块已经接到了130万元的订单。
何鸿燊等千亿富豪之所以看中“法律门”,是因为目前国内还没有像新浪、搜狐那样的法律类专业门户网站。“这是个市场空白点,时不我待。我们的中级目标是在3年内实现盈亏平衡,并步入自我良性发展的轨道,终极目标是上市,让公众来评价它的价值与成败。”吕山对“法律门”的前景颇为乐观。
数据库定制:整合资源用户互动
数字出版必须考虑的两个问题,一是信息流,二是物流。在传统出版模式中,这两点似乎并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而在网络数据库的支持下,实现在线下载、打印、很简单,问题反而集中在“信息流”上,这对产品数据库和读者数据库之间的互动性是个挑战。
知识产权出版社副社长张曦介绍说,该社中外专利数据库服务平台(CNIPR)虽然是国家知识产权局的项目,但在各省市搭建的区域化、个性化系统平台,都是出版社新开拓的客户。收费项目目前占整个网站资源的10%,但已经实现盈利2000-3000万元。
“ 对于专业人士来说,网络的垃圾信息耗费太多的时间成本,定制数据库就是一个‘提纯’的过程”。目前,地方知识产权局和政府的科技政策管理、技术管理规划部门等1000多个单位已经被该社列入高端客户范畴,建有专门的用户数据库。针对个性化的需求,知识产权社找专家专门设计,制作成独特的产品数据库进行销售。“每个数据库定价从3000元到20万元不等,具体的价格要与相关客户协商确定。”社里20多个销售人员按照区域划分后,专职做数据库的销售和维护工作。张曦表示,该社会坚持定制化的服务,在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大环境下将服务对象向企业扩展,应该能够大有所作为。
中国标准出版社的标准在线服务网实际上是一个大型的数据库,容纳了上万种国家标准、23个行业标准以及数个国际标准数据库。为此,该社专门成立了北京标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由市场推广部、售后服务部、数据加工部、综合部和技术部门30多人维护服务网的运转。该社副社长王希林称,“搭建平台、购买软件等年均投入达400多万,3年下来,花费上千万元。”
试运行三年后,去年底该网站进行了一次大动作的升级改造——按照不同用途将数据划分成四个库:强制性标准数据库、电子阅览室、在线阅读系统、定制数据库。强制性标准可以在线加密阅读,但不支持打印;电子阅览室则相当于将一个小型的图书馆搬回家,用户可以将所需标准存入电子阅览室,随时查阅,并且配合有专门的 “数字证书”对购买者权力进行加密保护。
“ 这与目前很多技能型读者的需求是一致的,他们在网上搜索信息,构造一个自己的存储库,并且实现信息点对点的连接,将有效信息集成后放在自己本地机上,只要自己不断更新就可以用。我们瞄准的就是这些人群,帮他们构建实时更新的标准库”。除强制标准数据库向公众免费开放外,电子阅览室、在线阅读去年创收200多万,约占标准社年销售收入的1/20。“今年社里给标科公司定的任务是300万元。”王希林预测,这个增幅今后会以翻番的速度递增。
若干难题尚待破解
如何让已经习惯了“免费时代”的用户花钱买信息?如何让深加工的内容资源适应传媒时代个性化、小众化的需求?虽然“法律门”实现盈利尚待时日,但其“重构产业链”的谋划仍可给业界一个新的视角;像知识产权社、中国标准社在一定国家资源的支持下顺利投身数字出版的在国内并不多见,但我们也能从其数据库的打造上窥得一二“诀窍”。
当然,从相当多的专业社不敢迈出第一步可以看到,“盈利模式还没有找到,在无法衡量投入产出的时候不愿贸然行事”已经是老生常谈。但随着数字出版的推进,新的问题在不断涌现。
首先,知识产权如何作为资产进行评估?目前出版社大都认为自己是内容提供商,但从著作权的角度看,绝大多数社没有自主知识产权,法律社的“法律门”以知识产权入股时也受到了国家工商总局的质疑,很终只能以出版社自编职务作品为样本进行资产评估,而对于大多数以作者作品为主的出版社,这条路显然行不通。另外,互动出版将带来著作权的新问题:一是数据库的建设必须保证很长一段年限的数据稳定性,而目前出版社与作者签订的信息网络传播权都与专有出版权一道,限定在一个较短的年限内;二是网络条件下作品权利如何界定。一部网络作品的形成可能会有非常多的人参与,抑或在一个作品框架主体形成后,另有使用该内容的纸本出现,权利归属和起始点如何界定?诸如此类,在实践中正不断出现。
其次,新产业链的构建需要大量的全能型新型人才。这类人才需要具备内容资源整合能力、服务能力、项目推广能力等,而这些都没有现成的样本可以参照。据悉,“法律门”运营半年,员工淘汰率在30%左右。
当然,从专业社开始低调发力不难看出,出版社想要在新媒体环境下做成“百年老店”,是需要深谋远虑的。也许现在新媒体与传统出版的关系就像10岁与40岁的人在掰手腕,但再过10年呢?局势或会完全扭转。因此,在想清楚的情况下,传统出版社还需适时出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