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教育”变革与迷思
规范与发展
要想充分发挥“互联网+”的创新性、变革性作用,从根本上改变“互联网+教育”自发与失序的局面,应当构建全方位、立体化的“互联网+教育”治理体系。
明确“互联网+教育”行业监管主体与责任。“互联网+教育”涉及教育、工商、公安、网信等多个行业主管部门,包含教育教学、市场准入、广告宣传、内容安全、隐私保护等多种业务形态。应当改变“九龙治水”的多元监管模式,明确行业牵头主抓部门和参与部门,实现不同部门间的信息共享与统筹协调,有效提升“互联网+教育”治理能力和水平。应优化产业发展环境,开展分类指导,明确不同部门对“互联网+教育”中涉及的不同业务形态和内容的监管责任,鼓励从业机构建立信用信息、资格资质信息等共享平台。应当加强监管,加大惩处力度,充分保护家长和学生权益,切实解决在线教育培训行业的虚假宣传、信息泄露、内容涉黄、资金风险等问题。
制定完善“互联网+教育”行业制度规范。应遵循“审慎包容、分类监管、创新监管”的原则,针对传统网站、移动应用程序(APP)等不同软件载体形式,针对电子教材、录课、直播课、在线一对一或一对多、家教O2O、题库等多种业态,积极开展“互联网+教育”领域立法研究。科学合理界定在线教育行业准入条件(尤其是师资条件)和业务边界,赋予教育科技产品进教材、进课堂的地位和机会,明确在线教育平台等有关各方在收费、资金托管、师资人员、注册用户、教学质量、服务规范、隐私保护、安全运营等方面的责任与义务,尽早出台相关规章制度,营造有利于“互联网+教育”发展的良好制度环境。
加强“互联网+教育”行业自律。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强化社会责任、规范经营行为、保护行业合法权益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建议组建由在线教育从业机构、专家学者及相关人士广泛参与的“互联网+教育”行业协会。协会应制定或参与制定行业准入标准、从业人员资格资质和在线教育教学质量标准,推动机构间业务交流和信息共享。建立业内权威的认证机构,开展行业评价,跟踪教学质量,认定教学成果。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明确自律惩戒机制,提升从业人员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提高行业规则和标准的约束力,积极构建公平健康的“互联网+教育”行业竞争环境。
强化在线教育知识产权与数据隐私保护。在线教育领域侵权盗版事件时有发生,给从业机构和人员带来经济损失。如何避免侵权盗版、保护知识产权,不仅成为在线教育利益相关方共同关心的问题,也成为影响“互联网+教育”行业发展和繁荣的重要因素。教师、家长在享受教育科技产品带来便利和效率的同时,普遍忽略了数据隐私。应尽早出台法律法规和标准指南,加强各类在线教育成果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学习用户数据的采集、使用和分享行为,提高从业机构和人员的数据隐私保护意识,切实提升信息安全防范技术水平,严防用户信息和数据泄露。
“互联网+教育”不但是产业和技术层面的趋势和潮流,更已成为国家层面坚定不移推进的目标与方向。展望2018年,期待“互联网+教育”能够步入规范有序的可持续发展轨道,向着不断提升教育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水平的目标而努力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