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和联动诉卓越亚马逊
两家公司就是否低价倾销、拥有总发行权、以排挤对手为目的展开当庭辩论。
编者的话:2009年1月6日,由本报主办的2008民营书业评选颁奖仪式上,年度很佳策划机构——北京共和联动图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共和联动”),与年度很佳网上书店——北京卓越亚马逊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越亚马逊 ”)同时领奖。次日,两家公司对簿公堂。共和联动诉卓越亚马逊低价倾销一案于2009年1月7日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开庭,双方就一些焦点问题展开了交锋。
是否为低价倾销?
是否为低价倾销图书是双方争论的焦点。共和联动认为,卓越亚马逊在其网站上销售的《不生病的智慧3》和《中国梦——唐骏正传》两本图书价格分别为14.6 元和16.4元,相当于是按这两本图书的5.0折和4.7折销售,低于其作为全国独家发行商与众多客户签订的协议中5.5折的折扣价,并且共和联动并未与卓越亚马逊直接建立供销关系,卓越亚马逊是从其他经销商手中以低于其成本价购进该书,共和联动认为此举为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标的不正当竞争的低价倾销,对共和联动的利益造成了巨大损失。
而卓越亚马逊则认为,此举属于正常促销,是给消费者提供优惠。卓越亚马逊还指出,共和联动协议中所谓的全国统一5.5折的折扣价并不一定是其很终发货折扣。
另外,卓越亚马逊出示了2008年销售《不生病的智慧3》7100余册的记录,共和联动曾恶意低价购买2800余册,扣除这部分,卓越亚马逊的平均售价为16.36元/册,高于共和联动提供给经销商的15.95元。卓越亚马逊认为,低价销售应属于短期促销行为,而他们的低价促销并未持续很长时间,也未进行批发,故不构成倾销。
是否拥有总发行权?
法庭上,共和联动出示了与经销商签订的协议、开具的票据等证据,表明其具有独家发行权。卓越亚马逊对此提出质疑。他们指出,这两本书的版权页信息明确显示,其总发权应属江苏新华发行集团,而作为策划机构的共和联动仅仅是图书的策划和二级批发业务主体,并不具备总发资质。按照《出版管理条例》和《出版物市场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如果共和联动代行总发权,则违反相关条例,应受到有关部门的严厉惩罚。
是否以排挤对手为目的?
共和联动指出,卓越亚马逊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一条,即经营者不得以排挤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卓越亚马逊的低价销售使共和联动已批发的图书有所回流。作为受害者,共和联动要求对方立即停止低价销售,在某出版业行业报上刊登声明道歉,并赔偿损失共计10万余元。
卓越亚马逊则指出,根据工商注册信息,卓越亚马逊与共和联动并不具有直接竞争关系,而是上下游关系。同时,根据新近出台的《反垄断法》,低价销售的前提是具备市场支配地位,而卓越亚马逊并没有获得所谓的支配地位。
由于双方都还需要进一步提供相关证据,法院当天宣布休庭,并决定于近期再次开庭审判。